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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试点第三阶段首期“二次抽奖”活动中奖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2026年6月10日,湘潭市国家有奖发票试点第三阶段首期“二次抽奖”活动在湖湘公证处全程监督下顺利举行。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湘潭发票抽奖系统”,本期“二次抽奖”抽出10000个中奖名额。经系统核验、线下核查、公示举报等环节确认,本次“二次抽奖”最终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中奖发票49张,确认9951张发票符合奖金发放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验情况

1.线下核验。市税务局开展了线下审核复查工作。共计核验出“二次抽奖”49张中奖发票已被红冲(其中:一等奖5张,二等奖7张,三等奖13张,四等奖24张)。

2.系统核验。“湘潭市有奖发票抽奖系统”对此次“二次抽奖”中奖发票进行系统核验,红冲核验与税务线下校验结果一致。

3.公示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二、核定中奖名单及奖金

经综合核验,本次“二次抽奖”经过系统核验、线下核查和公示期举报等环节确认:

1.本次“二次抽奖”符合奖金发放条件的发票共计9951张(详见附件1),合计发放奖金2964398元。其中,一等奖995个,金额694510元;二等奖993个,金额494514元;三等奖1987个,金额592126元;四等奖5976个,金额1183248元。

2.本次“二次抽奖”不符合奖金发放条件的发票共计49张(详见附件2),合计取消发放奖金15602元。其中,一等奖5个,金额3490元;二等奖7个,金额3486元;三等奖13个,金额3874元;四等奖24个,金额4752元。

三、重要提示

为确保湘潭市国家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有效拉动实体消费稳步增长,保障广大消费者依法享受国家政策的权利,提醒广大商户和消费者:

1.依法依规参与活动。工作专班将采取大数据比对、线下核查等多维度措施对参与抽奖发票进行不定期核查校验。凡经核查认定存在参与抽奖后违规红冲、虚开发票参与抽奖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奖金,并视情节联合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2.及时退回违规领取奖金。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若发生红冲发票中奖的,应按照申请平台(支付宝、抖音、微信)提示操作退回指定账户。如消费者退款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咨询热线:支付宝95188,抖音95766,微信95017,市商务局0731-58570363。

3.依法履行投诉举报义务。如消费者发现商家恶意红冲发票等影响消费者参与有奖发票权利的情形,请主动向12366税务热线投诉举报。

湘潭市国家有奖发票工作专班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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