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工信厅节函〔2020〕300号
为进一步提升机电产品再制造技术水平,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壮大,根据《关于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组织对相关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进行了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试点单位自评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现场核查和验收评审、专家复核论证、网上公示,确定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为第二批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二、请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和再制造产品推广,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进再制造产品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请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进一步提升再制造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参与制定再制造相关工艺、技术及产品标准,提供再制造技术装备和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qt/art/2020/art_9dd4b785dda44159ab84da417e408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