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型:
承保机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金额范围:面谈
保费标准:面谈。
保险产品介绍: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由于被保险研发成果存在设计缺陷 造成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有形财产损失,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由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发生保险事故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研发成果的设计缺陷必须有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选定的技术鉴定机构或仲裁机构、法院指定的技术鉴定机构鉴定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鉴定结果。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险产品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单位要求: 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研发、生产的企业或机构。
项目要求: 项目不可属于国家限制发展产业。
扶持政策: 省市区相关政策。